【政策文件】九司字〔2026〕33号 关于印发《2026年全市“民法典宣传月” 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30 09:04 来源:本网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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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编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6-04-30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6-00259
- 责任部门: 市司法局
市有关单位,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司法局:
现将《2026年全市“民法典宣传月”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民法典宣传月期间,各地各单位活动中有好做法、好经验的,请于6月5日前将相关图文或活动信息链接发送至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邮箱:jjspfb@163.com。
中共九江市委宣传部 九江市司法局
2026年4月30日
2026年全市“民法典宣传月”工作方案
2026年5月是第六个“民法典宣传月”。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根据我省关于“民法典宣传月”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围绕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培育新质生产力,组织开展民法典系列普法宣传活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宣传重点
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其丰富发展的最新成果;深入学习宣传全国和全省“十五五”规划纲要关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依法治省的部署要求;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重点宣传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以及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和相关规定)和生态环境法典;围绕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维护公平竞争,深入宣传与科技创新、产业升级、数据要素、知识产权保护、优化营商环境、企业合规经营、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及对外贸易投资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
二、时间安排
第六个“民法典宣传月”时间为2026年5月1日至31日。各地各单位从实际出发,可在时间上适当延展。
三、活动安排
各地各单位根据本地本单位实际,组织实施好系统内学法和社会面普法,共同推进民法典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网络。
(一)共性活动
1.领导干部“同学民法典”活动。各单位以本系统内领导干部为重点,通过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讲座、法治培训、主题党日等集中学习方式和个人自学,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民法典、广泛学习民法典,提高领导干部依法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培育新质生产力的意识和能力。
2.国家机关“同讲民法典”活动。各单位以本单位管理服务对象为重点,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本系统专门性法律法规等内容融入执法管理、政务服务全过程,通过宣传展板、以案释法、主题宣讲、网络宣传等不同的媒介方式,广泛传播法治精神和法律知识。
(二)重点活动
1.百场公益普法基层行进企业活动。积极配合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开展“‘典’护创新·质赢未来”——百场公益普法基层行进企业活动,借助省级“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力量,深入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型中小企业等新质生产力主阵地开展主题普法活动。
2.民法典主题趣味普法运动会。市司法局、浔阳区司法局等单位联合深入校园开展“‘趣’动学法 ‘典’亮未来”民法典主题法治运动会。通过组织开展趣味学法运动项目、现场法律咨询等形式,深入开展大学生法治宣讲活动,寓法于乐、寓教于乐,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宣传进校园,强化高校非法学专业学生普法。
3.法治副校长、法治班主任进校园活动。持续抓实道德与法治课程的同时,积极凝聚法治副校长、法治班主任等多元力量,围绕民法典主题,结合中小学生群体身心发展规律,通过主题班会、模拟法庭、法治讲座等形式,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在全市中小学培养一批“小小法律明白人”。
4.“民法典进新就业群体”主题活动。聚焦新就业群体合法权益保护,发挥“蒲公英驿站”等阵地作用,凝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志愿者等力量,针对婚姻家庭、劳动合同、交通安全等常见问题,加强针对性法治宣传教育。聚焦“两司两员三网”等新就业形态重点领域,开展“法律明白人”遴选培养,促进新就业群体“法律明白人”参与法治宣传和法治实践。
5.村(社区)干部法治素养赋能行动。将法治教育纳入村(社区)“两委”干部培训班的培训内容,重点加强新任村(社区)“两委”干部法治宣传教育。持续加强村(社区)“两委”“法律明白人”培养,利用民法典宣传月契机,组织村“两委”“法律明白人”带头学习民法典,走村入户宣传民法典等法律知识。
6.民法典“非遗+法治”普法活动。紧扣民法典宣传主题,发挥我市非遗技艺特色,开展法治文化作品创作与展演,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丰富基层法治宣传教育。积极参加全国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集中示范暨“民法典宣传月”推进活动展示,持续擦亮我市“非遗+法治”普法品牌。
7.各地特色主题宣传活动。市司法局重点指导修水县开展“民法典宣传月”年度重点法律法规宣传大型法律咨询活动,开展“修水普法”官方抖音普法短视频创作展播;武宁县开展“‘典’护新业态 法暖新群体”民法典主题普法活动;瑞昌市开展“法护成长 ‘典’亮未来”主题直播,开设民法典主题法治剪纸课;都昌县开展“游集市、学法律,‘典’亮美好生活”及“法护青春 ‘典’亮校园”活动;湖口县开展“‘典’润校园 法护成长”民法典主题宣传活动;彭泽县开展“‘典’亮经济 法护新质”——民法典助力高质量发展主题宣传活动;永修县开展“‘法耘永修’护发展 ‘典’入企业强合规”——民法典服务企业提质增效主题宣传活动;德安县开展“烟火学法 ‘典’亮夜市”民法典系列普法活动;共青城市开展“青春共青 ‘典’亮发展”主题宣传活动;庐山市开展“‘典’亮新质 法护发展”——民法典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与新质生产力主题宣传活动,推出“围庐说法 全民学法”线上普法栏目;柴桑区开展“‘典’亮营商路 法护企业行”民法典主题普法宣传活动;濂溪区开展“‘典’进企业 法护营商”主题宣传活动。
四、工作要求
各地各单位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把组织开展好“民法典宣传月”活动作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服务全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作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具体体现,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地。各地党委宣传部、司法局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各单位要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自身职责开展精准普法,形成工作合力。要注重以案普法、以案释法,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短视频等新技术新手段,提升普法覆盖面和精准度。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不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不给基层增加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