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人民政府2026年193号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6-05-13 16:52 来源:本网字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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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6-00172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责任部门:
  • 生成日期: 2026-05-13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九府复字〔2026〕193号

申请人:刘某,现住某省某市某县

被申请人:江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高速交警二支队第一大队,住所: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十里大道1444号。

申请人因不服被申请人作出的编号为XX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于202643日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请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终止行政复议。

                        

20264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