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人民政府2026年313号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6-07-09 12:54 来源:本网字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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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6-07-09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6-00236
  • 责任部门:


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复字2026313

申请人:马某某,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

住所:江西省九江市经开区xx小区xx栋

被申请人:九江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经开大队

住所:江西省九江市长江大道401号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对其驾驶的号牌号码为赣Gxxxx小型轿车于2026年5月19日在重庆路路口处违反禁止标线指示作出罚款200元(记1分)的行政处罚决定,于2026年5月26日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依法予受理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请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终止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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