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人民政府2026年472号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6-08-05 15:33 来源:本网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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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编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6-08-05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6-00267
- 责任部门:
九 江 市 人 民 政 府
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九府复字〔2026〕472号
申请人:XX,现住XX,公民身份号码:XX。
被申请人:九江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经开大队,住所:江西省九江市长江大道401号。
申请人因不服被申请人对其驾驶的号牌号码为赣GXX小型普通客车于2025年8月23日在八里湖大道与通湖路路口处不按导向车道行驶作出的罚款100元(记0分)行政处罚决定,于2026年7月10日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请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终止行政复议。
2026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