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完成情况】九江市司法局2024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4-09-10 10:00 来源:本网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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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4-00461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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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成日期: 2024-09-10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一、2024年上半年主要工作成效
(一)在深化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上更加主动自觉。一是持续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印发《九江市司法局党纪学习教育工作安排建议》,组织开展党员领导干部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和警示教育活动,推动基层党支部采取“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将党史学习教育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二是持续加强机关党的建设。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认真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等学习机制,切实抓好党员干部职工思想教育工作。截至6月底,累计召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科级干部列席)会议6次,研讨发言40余人次。继续深化打造模范机关,建设“四强”党支部。加强对各支部党建工作的监管督导,督促指导各党支部抓好按期换届工作,配齐配强支部班子。积极参加各支部“上门听会”活动,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建立基层党支部联系点工作,推进党支部“书记领航”行动,着力提升支部党建工作质量。认真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主动梳理群众对本部门本单位本系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强系统施治,纠治行业乱象,着力办成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三是推动行业党建提质增效。成立九江市县域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九江市县域律师业务发展指导委员会、九江市县域律师(中小所)建设指导委员会,推动全市县域律所党建工作进一步提升。加强党建工作指导员队伍建设,明确律师行业党委委员、律师协会副会长等10名同志作为12个市直律所党支部党建指导员,指导联系律所开展党建工作,夯实行业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二)在全面依法治市、建设法治九江上更加科学完善。一是持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走深走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列入市、县(区)委党校(行政学院)重点课程,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学堂”打造为常态化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平台和阵地。截至6月底,全市共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讲272次,参加人数13530余人次,积极引导全市干群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深刻内涵和精神实质,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法治思维、法治能力。二是健全完善法治建设工作机制。组织召开十二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实现各县(市、区)现场述法全覆盖。起草《九江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明确六大项工作共92项具体任务,促进法治建设工作提档升级。制发《九江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试行)》,进一步压实党委、政府推进法治建设工作责任。三是全面抓好法治督察工作。扎实组织开展法治督察问题整改专项核查和2023年度全面依法治省实地督察共性问题整改工作,牵头组织对瑞昌、德安等县(市、区)开展2023年度法治督察问题整改情况调研。制定《2023年度全面依法治省实地督察共性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压实整改责任,推动各项措施落实落地。四是创新推进精准普法和依法治理。印发《全市“1名(居、企业)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实施方案》,深入乡镇开展“法律明白人”巡回培训,打造“法律明白人”骨干示范带头人工作室11个,40 名“法律明白人”进入省、市人民调解员专家库,进一步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扩面提质增效。
(三)在服务发展大局、强化法治保障上更加积极有为。一是科学民主开展地方立法。扎实开展《九江市养犬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九江市物业管理条例(修正)(征求意见稿)》意见征求、实地调研工作。建立市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制度,确定第二批19个市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有效拓宽公众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印发《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对现行有效的涉及不公平对待企业、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文件进行审查,做到应清尽清、应废尽废、应改尽改。二是加强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截至6月底,共审核由市政府转来的政策文件56件,提出意见建议83条;收到部门转来的其他文件13件,提出意见建议6条。备案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9件,其中4件予以备案,3件不予备案,2件正在备案中。开展合法性审查事项91件,其中审查重大行政决策和一般行政决策事项28件,合同协议18件,其他涉法事务45件。三是全面贯彻实施新修订行政复议法。建立先行处理引导机制,扎实推进全市市县两级行政复议机构在本地人民法院设立行政复议窗口,实现人民法院行政复议受理窗口全覆盖。截至6月底,全市新收行政复议案件799件,受理642件,同比分别增长98.76%、98.76%。审结行政复议案件533件(含往年结转案件82件),其中,维持和驳回270件,占比50.66%,撤销、确认违法等91件,占比17.07%,调解或和解后终止132件,占比24.77%。经过行政复议后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309件(含行政复议调解书方式结案3件),化解率达57.97%,直接纠错率17.07%,综合纠错率41.84%。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参与一审行政诉讼案件205件(含上年结转24件),同比下降27.04%;已审结诉讼案件134件,败诉10件,败诉率7.46%,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98.75%。四是严格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坚持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作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的重要举措,对我市5个获评省级基层审批服务执法示范点的乡镇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组织部署涉长江大保护市本级执法部门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抽取自然资源、水利等8个部门共40份案卷,目前正在报送阶段。赴瑞昌市、德安县开展实地督查回头看活动并抽取两地4个执法部门共10份案卷进行案卷评查,形成评查意见32条。
(四)在践行法治为民、增进民生福祉上更加用心用情。一是构建现代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三台融合”工作,截至6月30日,“12348”热线平台共接听群众来电咨询6469单,全市各级公共法律服务机构共接待来访群众89496人次,处理网络平台群众留言43条。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智能终端使用水平,通过广泛宣传和动态调配,稳步提升智能终端使用率和知晓率。上半年,全市智能终端的使用达11463人次。二是持续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出台《九江市法律援助人员(律师)资源统筹调配办法》,科学统筹、鼓励引导全市法律援助服务资源向资源短缺地区流动,推动新时代法律援助工作高质量发展。深入实施“法援惠民生”七大工程,大力开展“有法帮你+”重点群体法援惠民专项维权行动,形成“一群体一品牌”,确保全市常住人口受援率达到万分之十一以上。截至6月底,开展活动48场,提供咨询服务5216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395件。三是推进法律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与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签订《“执行+公证”联动机制合作协议》,印发《关于公证参与人民法院执行辅助事务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关于加强公证债权文书强制执行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关于执行款公证提存的实施办法(试行)》,推动“赋强公证”落地。截至6月底,全市公证机构办理各类公证业务11500件(国内公证事项9737件,涉外公证事项 1601件,涉台公证事项162件),提供公益性公证服务19件,减免公证费用31400元,为群众提供公证法律咨询一万余人次。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共办理司法鉴定案件8579件,办理妇女儿童司法鉴定法律援助案件26件,减免鉴定费用41900元。四是涉外法律服务能力迈上新台阶。2024年4月,江西惟民律师事务所发起设立的全省首家境外法律服务机构——惟民(比什凯克)律师事务所正式获得吉尔吉斯共和国司法部核准,成为全省首家境外法律服务机构。承办“法庭科学发展与新质鉴定力”中美专家学术交流讲座暨“一带一路”江西司法鉴定服务战略合作项目发布式,推进司法鉴定行业学术交流和业务合作。五是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联合开发“九江市二手房服务平台”,打通不动产登记、公证、税务、公积金等多部门系统,实现不动产转移登记、公证代办、资金监管、税费缴纳等全流程线上办理,充分发挥公证预防纠纷的制度优势,促进二手房交易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平台自6月中旬上线至今,公证机构协助用户发布房源信息数量459条,浏览量2万余人次,成功交易房屋2套,公证人员陪同看房32次。开展“千所进万企”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活动,组织全市70家律师事务所和40家基层法律服务所,深入91家企业,通过开展法治体检、法治宣传、提供咨询等方式,帮助解决企业法律问题。全面推进“放管服”改革,先后对237项行政备案事项、34项赋权事项、57项精准赋权进行公布前的合法性审核。深入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持续推动实施免罚清单制度,2024年一季度市本级适用免罚案件数599件,免罚金额379万余元。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半年,九江市司法局将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的目标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进取,扬长补短、固本兴新,为九江加快打造“三个区域中心”、建设“一个美好家园”,高标准建设长江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贡献坚实法治力量。
一是持续加强政治建设。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建立健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的长效机制。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各项工作。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请示报告制度,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断增强“政治三力”。
二是健全完善法治建设体制机制。拟定并完善《法治九江建设关键指标动态监测工作方案》,充分发挥法治九江建设关键指标的评价、引导、约束功能,压紧压实各地区、各部门法治建设任务,推动法治建设考核由“重年末”向“重日常”转变,带动法治九江建设提质增效。扎实推进2023年度全面依法治省实地督察共性问题整改,及时做好迎接中央依法治国办对江西省开展法治督察的准备工作。
三是着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强力推进《九江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的起草工作。切实发挥合法性审查机制把关作用,建立健全统计分析、规范指导、沟通衔接、问题通报等机制,提升合法性审查工作质效。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全面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继续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督促行政执法部门推进事前、事中、事后执法信息有序公开。
四是健全完善现代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提升公共法律服务在线供给能力,推进 “三台融合”系统与江西法律服务网、法律援助、公证、人民调解、司法鉴定、律师等业务系统数据对接共享、业务协同办理。推进扩大公证创新业务范围,开拓推进“公证+企业”“公证+社区”等新型便民业务服务举措。深入推进“千所进万企”“服务实体经济 律企携手同行”等活动。加强对惟民(比什凯克)律师事务所的业务服务指导,努力在涉外法律服务领域展示中国江西律师的好形象。
五是巩固打牢司法行政基层基础。提升全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确保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圆满完成。结合省级示范司法所评定和我市“枫桥式”基层司法所创评工作,持续推动打造一批示范作用强、基础建设好、业务能力优的司法所。推动非诉讼纠纷化解中心实体化运行,探索开展纠纷化解、调解引导、专家咨询等工作模式,切实发挥人民调解的基础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