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关于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和法律援助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4-12-06 17:08 来源:本网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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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4-00639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责任部门:
- 生成日期: 2024-12-06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狠抓公共法律服务“四台”建设,推进法律服务全域覆盖
1.着力建设高规格的实体平台。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两化”建设为抓手,对标对表省司法厅《实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做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市14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204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1个园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已全部完成建设。全市共有3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1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完成示范点创建。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功能充分发挥,实现了“一扇门进入,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全市各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2023年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145779人次,2024年截至9月30日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144403人次。
2.聚力打造高质量的热线平台。全市共设立3条电话服务热线,通过政府购买的方式配强专业的律师团队负责接听热线,积极推行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7×24小时服务,全力保障热线畅通,服务不断档,打造便民利民的公共法律服务热线。“12348”热线平台2023年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19807人次,2024年截至9月30日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9246人次。
3.全力拓宽多渠道的网络平台。持续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的推广,在12348江西法网基础上,设置江西掌上“12348”微信公众号二维码,并在“九江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互动交流”栏设置“中小企业法律咨询”窗口,引导办事群众关注、使用,为群众和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咨询服务。2023年网络平台为群众解答疑难问题127条。2024年截至9月30日网络平台为群众解答疑难问题74条。
4.大力提升惠民生的终端平台。为鼓励基层运用“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2023年市、县二级共投入200余万元,购置754套公共法律服务智能终端设备,实现县、乡镇智能设备全覆盖,村(社区)智能设备配备率达到30%;在全市乡镇司法所通过“司法业务专网”建设远程法律服务“乡乡通”系统。通过每月向各地反馈智能终端使用数据,及时动态调配使用频率较低的设备,使智能终端使用率和知晓率稳步提升。2024年1至9月,全市智能终端的使用达到22151人次,公共法律服务的智能化、信息化服务水平持续攀升。
1.抓实非诉讼纠纷化解工作质效,力促纠纷实质性化解。为了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中的第一道防线和基础性作用,强化“一站式”非诉讼纠纷化解功能。2024年7月,在九江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九江市非诉讼纠纷化解中心,一是已完成调解工作室、视频调解室、调解室、密谈室等多个功能区域建设,并在一楼服务大厅新增“非诉讼纠纷化解”窗口;二是完成相关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的制定并上墙;三是完成办公用品及设备配备,为各功能区域配备齐全办公设备及监控设备。截至日前,全市已有13个县(市、区)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非诉讼纠纷化解中心。
2.推进司法鉴定机构进驻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便民法治服务再升级。推进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全面进驻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全市目前共有12县(市、区)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置了司法鉴定服务窗口,并安排人员在窗口坐班。市本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还建立了司法鉴定检查室。在服务内容上主要以业务咨询、预约受理、简单的查体服务、司法鉴定法律援助服务、司法鉴定知识普及等,切实满足了群众对司法鉴定业务需求,拓展了司法鉴定服务群众的深度和广度。
3.夯实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基石,用心调解促医患和谐。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力打造高质量的行业性、专业性医疗调解委员会,有效化解医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及医患双方合法权益。2024年以来,市医疗纠纷调解中心共接待患方咨询124人(次),共接受患方(单方)人民调解申请10起,其中医院同意来医调委调解的9起,医院拒绝调解的1起。调解案件13起(含上年结转案件4起),其中调解成功8起,占调解案总数的61.54%,终止调解2起,占调解案总数的15.38%,未结案(正在鉴定或调解中)的3起,占调解案总数的23.08%。在调解成功的8起案件中,赔偿诉求合计217.06万元,实际赔付81.59万元。
(三)做实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竭尽全力夯实民生基石
1.优化“法援惠民生”品牌建设。突出援助重点,推动各地按照《关于开展“法援惠民生”系列品牌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结合节假日和岁末年初、春季开工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法援惠民生”七大品牌专项活动,加大对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未成年人、妇女、军人军属、退役军人等群体的法律援助力度。确保全市常住人口受援率万分之十一以上,法律咨询服务10万人次以上。2024年截至目前,全市共开展法援活动41场,解答群众咨询5689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894件,其中刑事案件1320件,民事案件2569件,行政案件5件。
2.强化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建设。将法律援助工作向基层纵深推进,全方位对接群团组织、高校、人社、信访、部队、退役军人事务等基层治理单位,因地制宜规划布局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全市建立各类法律援助工作站106个,建立健全管理机制,落实“就近申请、全省通办、引导帮办”,畅通法律援助救济渠道。
3.深化法律援助工作改革。全面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法》,继续推动法律援助机构“应设尽设”,深入推进审判阶段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健全值班律师制度,完善法律援助经济困难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度,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质效。统筹整合我市法律援助律师资源,出台《九江市法律援助人员(律师)资源统筹调配办法》,科学统筹、鼓励引导全市法律援助服务资源向资源短缺地区流动,推动新时代法律援助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大公共法律服务宣传力度。进一步提升公共法律服务知晓率,持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各县(市、区)司法局在辖区采取线上线下活动、网站及新媒体平台宣传等方式宣传公共法律服务,充分利用“报、网、端、微、屏”等平台,详细介绍公共法律服务职能,设计制作公共法律服务公共法律服务职能指引等宣传视频,多形式、多角度、多频次宣传扩大公共法律服务便民利民影响力,不断提高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首选率、知晓率。
(二)进一步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智能化、信息化服务水平。通过提高公共法律服务智能终端和“乡乡通”的使用效能,解决法律资源薄弱的问题,通过“互联网+法律服务”的方式着力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使得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法治新需求。
(三)进一步健全完善现代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公共法律服务在线供给能力,推进“三台融合”系统与江西法律服务网、法律援助、公证、人民调解、司法鉴定、律师等业务系统数据对接共享、业务协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