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五次会议第107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4-05-31 11:23 来源:本网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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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4-00410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责任部门:
- 生成日期: 2024-05-31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九司议字(2024)第4号
分类:(A1)
公开情况:主动公开
尊敬的刘晖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统筹整合我市“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法律援助律师资源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九江市律师概况
截至2024年3月,全市共有律师事务所70家,执业律师641人,公职律师机构152家,公职律师451人。其中,县域律师事务所36家,县域律师207人,县域公职律师机构120家,县域公职律师279人。法律援助中心14家,法律援助专职律师18人。
二、大力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相关工作
2017年最高院、司法部决定开展刑事案件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2019年省高院、省司法厅制定《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2023年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和省司法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标志着我省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全面推行并落实。我市刑事辩护全覆盖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工作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开展了一系列工作。
一是着力解决县域律师资源不足的问题。指导县域国资所改制工作,引入合理竞争机制,统筹调配全市律师,通过新设律所、开设分所等方式,全面解决县域律师一所县问题,在修水、武宁、德安、瑞昌、彭泽等县设立3家以上律师事务所,在其他县(市)均成立2家律师事务所,县域律师建设更趋合理。
二是组建专业律师辩护队伍。联合市律师协会成立了刑事辩护指导专业委员会,组建了九江市刑事辩护律师库,严控律师准入标准,结合法律援助中心及法官对律师办案质量的评估,挑选工作经验丰富、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执业律师组成刑辩律师队伍,参与刑辩全覆盖工作,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并结合具体业务聘请资深律师开展刑事法律知识讲座、培训,交流办案经验,为高标准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提供优质的律师资源保障。
三是进一步落实经费保障。永修县法律援助中心获本级财政拨款约58万元作为县级法律援助专项办案经费,该局根据案件难易和律师参与案件程度,合理确定法律援助补贴标准,进一步提高了法律援助经费使用效率。各地司法局将法律援助补贴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强法律援助经费保障,确保经费保障水平适应工作需要,为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四是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联合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出台了《关于印发办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工作细则的通知》,每周指派两名律师到市看守所值班,每天补助600元。
五是切实发挥值班律师法律帮助作用。加强与检察机关、人民法院和看守所沟通协调,推进值班律师法律帮助制度,完善程序衔接,强化律师权益保障,完善便利律师参与诉讼机制,配合值班律师,提高法律帮助质量,更好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
三、下一步工作
(一)我市开展刑事辩护全覆盖工作实现了审判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不仅推进了本地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改革进程,还进一步落实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下一步,我局将根据“两高两部”《关于进一步深化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意见》和江西省司法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巩固本级刑事辩护审判阶段试点工作,学习其他地区有益经验做法,对刑事案件、律师队伍、律师辩护等情况进行评估,研究提出针对性的举措;加强同检察机关沟通协作,结合本地实际,按照试点要求,适当扩大通知辩护案件范围,为下步开展审查起诉阶段试点提供经验借鉴。
(二)制定《九江市法律援助人员(律师)资源统筹调配办法》,下发各县(市、区)司法局、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援助中心)、各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援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