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人民政府2024年365号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4-11-22 16:49 来源:本网字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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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4-00623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责任部门:
  • 生成日期: 2024-11-22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九府复字〔2024〕365号

申请人:X伟,男,汉族,19XX年X月XX日出生,住江西省九江市XXX大道XXX号,公民身份号码:36072219XXXXXXXX96。

被申请人:九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住所:江西省九江市八里湖新区体育路66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XXXXXXXXXP。

法定代表人:曾X华,职务:主任。

委托代理人:余X,江西亚都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一般授权。

申请人因不服被申请人2024年7月10日作出的《不予受理告知书》,于2024819日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于2024年8月26日依法予以受理。

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请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终止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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