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人民政府2025年4号

发布时间:2025-02-14 17:17 来源:本网字体: [ ]

  • 信息类别:
  • 文件编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5-00047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责任部门:
  • 生成日期: 2025-02-14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复字20254

申请人:冯某。

被申请人:九江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第二大队

申请人因不服被申请人对其驾驶的号牌号码为赣G×××××小型轿车于×年×月×日×时×分某某路违反禁止标线指示作出的罚款200元(记1分)行政处罚决定2024年12月26日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2025年1月3日,本机关依法受理。

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请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终止行政复议。

                           202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