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现就我市2020年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项公告如下:
一、法律职业资格申请
通过 2019 年、2020 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的应试人员,参加 2020 年主观题考试取得合格成绩的,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报名参加考试的应试人员,主观题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于 2021年1月13 日 8 时至1月17日 24 时,登录司法部网站或者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自行选择受理地并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信息,申请人可以选择在报名地、户籍地、工作和生活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完成网上申请程序。申请人应于2021年1月25日至2月3日(工作日)到九江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九江市八里湖大道166号市民服务中心东楼6楼D617室)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二、申请人应递交的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3份)。港澳居民需同时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居民居住证原件,台湾居民需同时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台湾居民居住证原件。符合放宽学历条件、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并申请享受放宽政策的申请人,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复印件3份)。
2.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3份)。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
3.证件照片。与本人 2020 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网上
报名上传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
(用于制作证书)。
4.根据审核需要提交的学信网学历查询结果、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补正材料。
申请材料原件经司法行政机关审验后复印或者扫描留存归档,原件退回申请人。
5.申请人因出国留学、重大疾病、现役军人执行任务以及公务人员执行重大紧急任务等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期限到现场申请的,可申请适当延期提交申请材料或者委托近亲属、单位相关人员代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延期提交申请材料的,留学人员需提交护照、签证复印件,重大疾病人员需提交医院诊断书,现役军人需提交所在部队团级以上单位政治部门出具的执行任务情况说明,公务人员执行重大紧急公务的需提交所在单位的情况说明。申请委托近亲属或单位有关人员代为提交申请材料的,除提交申请材料及上述材料或情况说明外,还需提交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件。
三、证书颁发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证书颁发事宜由另行通知。
四、注意事项
申请人要严格按照九江市疫情防控通知,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九江市司法局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科
2021年1月15日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