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司法局关于通过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主观题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的人员现场提交申请材料事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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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司法部2024年第13号公告精神,现将现场提交申请材料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材料

申请人应当如实填写《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律职业资格申请表》,本人应现场提交下列材料:

1.居民身份证件

港澳居民提交港澳居民身份证,并同时提交港澳居民居住证或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台湾居民需提交台湾居民居住证或者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享受放宽政策的申请人,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

以现役军人身份报考的申请人,除提交居民身份证外,还需出示本人有效现役军人身份证件。

2.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1)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适用“老人老办法”专业学历条件的申请人,以及享受放宽政策的申请人,需提交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

2)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九条、第二十二条规定,适用“新人新办法”专业学历条件的申请人,需提交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中,现役军人需提交普通高等学校或者军队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和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其他申请人需提交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和法学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

3)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持军队院校或2001年及以前国内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根据审核需要提交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学位查询结果,中国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等补正材料。

上述材料原件经司法行政机关审验后复印或者扫描留存归档,原件退回申请人。

二、时间及地点

1.现场受理申请材料时间为202412月25日至31工作日(上午9点至11:30,下午2点至5:30)。

2.受理地点为九江市司法局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科(九江市八里湖大道166号市民服务中心东6楼A632),咨询电话:0792-3908809。

三、审核、审查和审核认定

司法行政机关统一受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统一受理日期为20251月2日。自统一受理申请之日起至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向司法部报送核查报告的期限为二十个工作日。司法部完成审核认定的期限为二十个工作日。

九江市司法局

202412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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