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安县司法局:农村建房起纠纷 现场调解化干戈
发布日期:2025-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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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过去四年了,对方欠我的工程款还未结清,我辛辛苦苦赚的血汗钱不易呀,你们得给我做主!”

德安县综治中心“心灵解语”专职人民调解室内,当事人陈某向调解员诉苦。

原来,20213月,三兄弟(王某为委托代理人)三栋民房的装模工程承包给陈某做某完成施工后,要求王某支付工程款共计13.6万元,某称立模原因造成了其中一栋房存在三处质量问题因此只支付6.9万元,后陈某多次讨要余款遭拒。2025年2月,陈某遂“心灵解语”调解室申请调解

“心灵解语”调解室承办该案之后,第一时间双方当事人了解案件情况,双方对立严重,各不相让。王某认为陈某应当赔偿损失:扣除3.6万元作为修补、改梁的费用或者陈某自行修缮陈某则坚持认为房屋不存在质量问题双方僵持不下,临走前陈某扬言将起诉王某,调解工作陷入僵局。

此案件不宜久拖,调解员决定立刻去现场勘验,为后续调解打下基础。通过现场仔细勘验,发现确如王某所述因立模存在明显质量问题,于是当场就跟陈某做思想工作,陈某保持缄默,态度有所转变,调解员趁热打铁,向双方讲解诉讼过程、法律规定以及可能出现的诉讼风险。

经过调解员耐心帮助双方分析利弊,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协议:陈某同意扣除维修费3万元,剩余3.7万元王某当场支付1.5万元,余款2.2万元至5月8日前全部还清。至此,历时四年多的农村建房纠纷得以化解。

在本案中,调解员从情、理、法多角度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逐步消除双方的对立情绪,最终让案件得以妥善调解,获得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一直以来,“心灵解语”调解室本着“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的原则,聚焦民间借贷、劳资、婚恋、山林土地等重点领域纠纷,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切实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供稿:德安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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