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继女十余年却没人养老?法律援助帮老人讨回赡养费
发布日期:2026-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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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稀之年的周大爷,三十年前与刘女士重组家庭,从五岁的懵懂孩童到中专毕业后步入社会,他把继女小张视作亲生女儿,含辛茹苦拉扯成人。后来家庭变故,周大爷与刘女士离异,此后便独自生活。如今年迈的他身患高血压、冠心病等多种疾病,仅靠微薄低保勉强维持生计,高额的医药费早已压得他喘不过气。走投无路时,周大爷找到已经成家的继女小张,想让她承担赡养义务,没想到小张却以“二人无血缘关系”为由,一口回绝了他的请求。

无助的周大爷在社区干部的指引下,抱着最后一丝希望走进了浔阳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核实情况后,确认周大爷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及时开辟了老年人维权绿色通道,指派熟悉家事纠纷的专业律师承办该案。从援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条款向小张释明法定赡养义务,再到开庭前反复与双方沟通、用情理弥合对立情绪——法援律师的每一步都走得扎实稳妥,最终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小张同意按月向周大爷支付赡养费,律师还跟踪落实了首期款项足额到账。一纸薄薄的调解协议,既为周大爷守住了治病的“救命钱”,也保住了父女之间残存的温情,避免了亲情彻底走向破裂。

这份沉甸甸的法律援助,既厘清了继亲关系背后的法理边界,牢牢守住了老年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更以柔性的调解方式,弥合了濒临破碎的家庭亲情。法律援助从来不是冰冷的法律程序,它以法为据、以情为纽,把“老有所养”的庄严承诺落到了每一位普通人的生活里,让法治的暖阳,实实在在地照进了每一位长者的晚年。


供稿:浔阳区司法局 刘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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