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九江市司法局党组关于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5-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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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九江市司法局党组

关于市委第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市委第三巡察组于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5月24日对我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并于2024年7月2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对做好今后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巡察意见反馈后,司法局党组坚决扛起巡整改政治责任,扎实推进整改工作见实效。现将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巡察整改总体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自觉。多次召开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强化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共同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形成同题共答的合力。

(二)加强组织领导,深入研究部署。成立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督促检查整改工作,定期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研究推动重点难点问题整改落实。制定《关于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人管。

强化责任担当,深化成果运用。严格实行整改销号制,先后5次召开党组会研究巡察问题整改销号工作,切实把落实整改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实际行动。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落实省、市重点工作部署、推动实现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现代化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把巡察整改的成效转化为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够深入,推进法治九江建设存在短板

    1.关于践行司法行政职责使命方面

    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局党组及时跟进学习、深入领会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并研究贯彻落实意见。认真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三会一课”等学习机制,实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列席旁听制度,推动理论学习更为广泛、更为规范。截至目前,累计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扩大)会议11次,其中专题学习6次,邀请党校老师辅导授课1次,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交流发言44人次。基层党组织书记在所在党支部讲授党纪学习教育主题党课6人次,共143名党员参加纪律党课。

二是印发关于落实《省委依法治省办关于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学堂”学习宣讲工作总体安排》的通知,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内容,作为法治工作部门培训轮训必修课程,组建覆盖市县两级共119人的大学堂师资库,其中20人为司法行政系统干部;举办了2024年市本级政治轮训班、政法系统干警联学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培训课程,共270余人次参加培训,市本级司法行政系统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做到了全覆盖。

三是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制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试行)》,组织召开十二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全市两级共272名党政主要负责人在依法治市(县)委员会会议上现场述法。将法治建设问题整改等纳入法治督察、作为考核依据,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纵深开展。建立市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制度,确定第二批19个市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有效拓宽公众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全面推进“放管服”改革,先后对237项行政备案事项、51项赋权事项、57项精准赋权进行公布前的合法性审核。深入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持续推动实施免罚清单制度,2024年全市适用免罚案件数47109件,免罚金额2580.43万余元,从轻处罚案件数2072件,减轻处罚案件7280件,减轻金额3628.69万余元。对我市5个获评省级基层审批服务执法示范点的乡镇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组织部署涉长江大保护市本级执法部门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抽查8个部门共40份案卷。建立行政争议先行处理引导机制,实现市县两级人民法院行政复议受理窗口全覆盖。全年全市新收行政复议案件1876件,受理1452件,同比分别增长90.46%、83.33%,审结行政复议案件1341件,直接纠错率19.31%。全市参与一审行政诉讼案件493件,已审结诉讼案件458件,败诉率4.59%,同比降低1.7%,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98.80%,同比上升2.2%,“两降一升”工作成效显著。联合开发“九江市二手房服务平台”,促进二手房交易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平台上线至今,公证机构协助用户发布房源信息数量647条,求购信息数量946条,公证认证房屋共计202套,浏览量9万余人次。开展“千所进万企”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活动88次,辐射企业职工4300余人。大力推动“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14人被评为第二届全省十佳百优“法律明白人”。扎实开展涉企行政复议专项行动,在工业园区、商会、企业、景区设立行政复议联系点,畅通涉企行政复议申请渠道,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和建议书3件,实现“办理一案、规范一片”的良好效果,不断加大涉企案件听证力度,全年全市涉企行政复议案件适用听证程序的18件。

2.关于提升司法工作质效谋划方面

一是完善法治宣传教育新媒体矩阵。发挥微信公众号、抖音号等新普法平台作用,其中,“修水普法”抖音号已围绕婚姻、债权、继承、租赁等主题制作发布抖音短视频76部。彭泽县制作《彭泽法治推荐官》系列普法视频作品在“画说彭泽”APP、“彭泽政法”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广泛刊播,已更新9期,点击量突破13万。持续做强并推广“非遗+普法”宣传品牌,组织召开了县域“非遗+普法”作品展示交流活动,推动形成“一县一非遗”普法子品牌。我市3副非遗法治文化作品入选2024年省巾帼普法乡村行活动进行现场展出,2副非遗法治文化作品在第二期全国“法律明白人”示范培训班现场展出。

二是组织召开了全市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推进会,清单化推进2024年“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年度履职重点任务落实。督促各普法责任单位制定本单位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并积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向社会公开。2024年8月,《江西司法行政》刊发我市相关经验做法。严格落实履职报告评议制度,2024年10月14日,印发《关于开展2024年度九江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工作的通知》,面向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住建局、市应急管理局、团市委等单位开展集中评议,并对其他单位开展普遍评估。2024年8月5日至6日,举办全市“法律明白人”骨干暨基层普法骨干培训班,帮助普法骨干提高担当履职、创新发展的能力。

三是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结合外卖骑手等新业态从业人员工作生活中常见的法律需求,开展专项普法宣传活动。2024年9月5日,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市中心城区外卖送餐行业党支部开展“公益普法基层行走进新就业形态群体”活动,中心城区美团、饿了么送餐站点公司20余名相关负责人参加,发放普法宣传资料50余份,现场专门解答法律问题6人次。指导武宁县开展新就业形态“法律明白人”专题法治培训,覆盖网约车、外卖行业从业人员40余人。

四是加强对法律服务行业协会的监督指导,做到日常监督制度化、常态化,切实协调解决协会实际困难,积极保障协会正常履职。印发《关于加强律师协会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建设的意见》《九江市公证行业窗口服务规范化制度的通知》《九江市公证机构部分公证事项办理指引》《关于进一步发挥九江市司法鉴定协会作用的通知》《关于加强九江市司法鉴定协会建设的意见》《关于切实履行人民调解协会职责的通知》系列文件,提升法律服务行业规范化建设水平,推进法律服务行业健康发展。协调为九江市公证协会提供位于九江市长江大道330-2号西苑小区西南门旁(赣北公证处办证点)的办公用房,作为九江市公证协会的固定办公场所,已制作悬挂市公证协会标识,并配齐必要办公设备用品;协调九江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办公大楼6楼提供一间办公用房作为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固定办公场地,已正式挂牌,可用于协会日常办公使用;协调落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六楼两间办公室作为市人民调解协会固定办公场地。

3.关于践行司法行政为民理念方面

一是加快推进非诉纠纷化解中心建设。按照“以点带面、分步推动”的工作思路,指导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加快本地非诉讼纠纷化解中心建设。2024年6月,依托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成立九江市非诉讼纠纷化解中心,截至目前,已实现市县两级非诉纠纷化解中心(或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室)全覆盖。

二是引导“法律明白人”深入基层参与矛盾调解、普法宣传、法律服务等工作。持续推进落实《全市“1名村(居、企业)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实施方案》,召开全市“1+N”行动暨“做法律明白人 办法律明白事”工作推进会,2024年4月至今,持续开展“做法律明白人 办法律明白事”主题实践活动,“法律明白人”开展矛盾纠纷排查7293次。在“九江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开设“法律明白人实践风采”等栏目,推送相关典型案例17个。我市彭泽县等4地工作经验和万文光、朱圻太、胡启民等3名“法律明白人”开展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经验相关案例被省司法厅采用。我市14名“法律明白人”获评第二届全省十佳百优“法律明白人”。

三是统筹提高司法资源使用效能。制定《关于推进局机关公职律师及业务骨干统筹使用机制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推进“对口帮扶、资源共享、统筹高效、全面覆盖”的公职律师及业务骨干跨科室统筹使用机制,提高司法资源的利用率。2024年7月份以来,共统筹安排局公职律师及业务骨干承办市政府行政复议案件22件,承办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8件、一般决策事项和合同审查6件,编制法制汇要9篇,承办市政府交办的群众来信案件审查2件,共统筹安排15人次参与市普法办组织的普法宣传活动,统筹安排9人次参与法治督察,统筹安排12人次赴市人社局等4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值班,值班期间参与法律援助案件的初审、法律援助咨询和法律宣传等工作全面梳理市级各部门公职律师名单,建立市级公职律师人员库,采取“人才共享”“业务统筹”“合理调配”等方式,建立市级公职律师统筹使用试点工作机制和统一服务平台,满足未配备公职律师单位的法律服务需求。

四是加强涉外法治建设,打造涉外法律服务机构平台。2024年4月,指导我市江西惟民律师事务所发起设立全省首家境外法律服务机构——惟民(比什凯克)律师事务所,鼓励律师积极参与涉外法律事务,进一步提升专业水平和实践能力。2024年9月9日,印发《关于建立九江市涉外律师人才库的通知》,进一步推动我市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加强培育高质量涉外法律服务水平的律师队伍。目前,已组建28名执业律师、兼职律师、公职律师和法援律师为成员的全市涉外律师人才库,补齐我市涉外律师人才队伍的短板。

五是大力解决基层群众公证服务需求问题。经报请省司法厅批准,安排九江市赣北公证处结对帮扶庐山市公证处、瑞昌市公证处,在两地设立公证办证便民服务点,为群众提供公证法律服务。持续推动两地公证机构招录公证员,瑞昌市公证处2024年7月招录2名通过司法考试人员,庐山市公证处2024年8月招录1名通过司法考试人员,按照“公证员执业申报需在公证机构实习满2年”这一法定条件,瑞昌公证处预计在2026年7月恢复机构执业,庐山市公证处预计在2026年8月恢复机构执业。

六是树牢“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柔性执法与包容审慎监管”主题纳入《九江市“浔商旬谈﹒亲清连心”政企恳谈会工作方案》,宣传推广九江市企业“安静生产期”制度。制定企业安静生产期制度宣传单样板,推动开展双随机检查时向企业发放宣传单,主动向企业介绍“安静生产期”制度,接受企业监督。将各地落实企业“安静生产期”制度情况、推行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制度情况、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情况等纳入2024年全面依法治市督察,并于2024年10月17日至18日赴永修县、修水县开展实地督查。指导督促相关单位压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2024年12月1日至7日宪法宣传周期间,市总工会、市应急管理局等单位分别走进艾美特电器有限公司、江西中船航海仪器有限公司等企业开展多形式的入企宣传活动。

七是推进公共法律服务智能终端平台升级优化。对公共法律服务智能终端进行了大力宣传推广,进一步提高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智能终端的认知度和使用率。2024年全年全市智能终端的使用达3.2万人次,使用率提高到月均4.3次每台。根据群众的实际需求,将“在线法律咨询”模块内容进行了优化,细分为“家庭婚姻”“土地房产”“交通事故”“合同欠款”等九个法律问题类别,为群众提供分类精准的在线法律咨询服务,提高群众使用的便捷度和精准度。

(二)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够有力,防范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廉政风险还有欠缺

4.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

一是进一步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九江市司法局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完善《九江市司法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2024年任务安排》,领导班子带头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从严治党职责,抓实“一岗双责”责任。同时,以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为抓手,结合司法行政工作职责,解决群众“急难愁盼”法律援助案件6件,共挽回当事人经济损失37.18万元。

二是健全法律服务行业惩戒委员会组织建设,进一步提升法律服务行业从业水平和执业操守。成立九江市公证协会业务指导委员会、九江公证行业惩戒委员会。加大公证行业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组织“初任公证员跟班学习”“涉外公证员专项培训”“全国公证行业近3年行政处罚和行业惩戒案例专题学习”,组织开展全市公证机构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公证质量案卷评查”等活动。编印《九江市律师惩戒规则学习手册及典型案例汇编》,对律师惩戒规则进行详细解读。建立定期对受到行政处罚和行业处分案例进行分析的工作机制,根据分析研判结果针对性开展警示教育或者专项治理活动。制定九江市司法局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投诉处理流程图,完善司法鉴定投诉处理程序。开展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评估工作,全市14家鉴定机构,3家机构评定为A级,11家机构评定为B级,取得了较好成绩。

5.关于整治形式主义方面

一是加强上级有关整治形式主义文件精神学习。2024年5月28日,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集中学习《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基层减负指导清单》等政策文件;2024年10月15日,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要论述精神,并围绕主题开展研讨交流。要求相关工作人员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加强对上级政策文件进行深入研究和分析,确保对政策精神有深入的理解和把握,强化出台政策文件的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

二是加强“法律明白人”队伍动态管理。2024年7月,对存在发生违法违纪行为,不认真主动履职、发挥作用不明显或其他不适宜继续担任“法律明白人”以及长期未参加“法律明白人”网校的“法律明白人”骨干进行清退。目前已清理发生违法违纪行为、不认真主动履职“法律明白人”骨干66人,清理“法律明白人”网校僵尸用户4646人。

三是加强沟通和协调。2024年8月8日,就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相关政策、指导思想和最新要求与省司法厅沟通并汇报我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进展情况、存在的困难,向省司法厅征求指导意见,确保我市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符合上级的工作要求。2024年11月27日,市人大常委会举行2024年工作评议大会,我局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满意率位列市直8个单位专项工作评议第一。

6.关于关键环节廉政风险管控方面

一是修订《九江市司法局财务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对下属单位财务监督工作措施与要求,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财务监督。合理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统筹安排、节约使用各项资金,保障乡村振兴、文明创建各项工作正常运转。严格执行大项经费支出事前报备、党组集中研究决定等制度规定,加强经费支出使用把关,2024年从局公用经费渠道保障了文明创建、乡村振兴各项支出,杜绝了向下属单位转嫁费用问题发生。

二是修订《九江市司法局差旅费管理办法》,规范审批报销手续。分管财务局领导带队到局属单位开展财务工作检查,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导,指出日常财务工作存在问题,并指导规范财务管理工作。

三是市赣北公证处组织召开专门会议传达巡察反馈意见整改精神,认真学习公务接待、差旅费报销管理等制度规定,参照局机关有关财务规定制度,修改完善公证处财务管理制度。相关责任人于2024年7月8日将有关接待金额全额退款到单位账户。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扎实,打造司法行政铁军有短板

7.关于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方面

一是加强乡村振兴帮扶谋划。召开局党组会研究审议2024年度新塘村驻村和新兴村对口帮扶工作计划,有序推进乡村振兴帮扶各项工作落地落实。2024年8月,局主要领导到新塘村宣讲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定信心、凝聚力量,激起干事创业的热情。驻村工作队坚持每月实地走访和电话联系脱贫户、“三类人员”,了解生产生活情况,优化监测方式和程序,做到早干预早帮扶。2024年,拨付0.96万元用于“三类人群”和困难群众的节前走访慰问,拨付1.38万元为“三类人群”和脱贫户购买惠浔保。投入项目资金5万元用于新塘村大棚塑料膜的更换,带动5户脱贫户共13人务工增收10000元。

二是强化决策研究和督促落实。召开局党组会,局党组成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深刻领会、落实对党组议事规则及有关要求。承办会议部门认真做好各项会务工作,根据会议情况,及时、认真、原汁原味的做好党组会议记录。建立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议题申报制度,严格按照党组(行政)议事规则明确的议事范围,提请党组或局长办公会进行集体研究。2024年7月以来,召开党组会议22次,党组成员对拟上会议题做到会前充分酝酿,会中充分决策研讨,并督促局办公室抓好会后落实。制定印发《九江市司法局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持续抓好贯彻执行。接受巡察至今,已召开7次局长办公会。

三是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党组成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有关回避制度要求。建立并执行局党组会议议题申报制度,议题申报时需明确提出回避要求,承办会议部门认真按照相关议题回避要求,提请党组会严格执行。2024年8月21日,对未执行回避制度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四是推动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2024年7月17日,研究制定《中共九江市司法局党组关于印发九江市司法局2024年度政治谈话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按照紧盯“一把手”、兼顾“全覆盖”,分级负责、全面实施的原则,2024年7月17日至8月期间,局分管领导与科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与科室人员开展政治谈话68人次;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与本部门成员开展政治谈话34人次;2024年9月27日,局党组书记、局长对班子成员及其他县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一对一”政治谈话,同时邀请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组长胡民同志进行指导监督。确保政治谈话根据不同对象,逐个“过筛”,围绕“十个方面”内容实现谈话全覆盖,做到不漏一人。

8.关于落实党建责任制方面

一是着力提高政治生活质效。将《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开展学习,进一步提升领导班子对民主生活会的思想认识。精准把握市委工作要求,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程序,认真谋划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方案。举办支部书记及支部委员培训班,共有60余名党务干部参加培训。培训班上邀请市直机关工委的同志对基层党建业务知识中的如何开好组织生活会进行了辅导授课。2024年12月23日,召开机关党委会议认真学习组织生活会制度,严格按照组织生活会制度组织各党支部书记学习组织生活应知应会知识,组织生活会召开流程等,为开好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做好充分准备工作。

二是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关于“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的相关内容。巡察反馈后,市公法中心党支部及其他基层党组织均按要求每月召开支委会、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把基层党支部建设纳入基层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内容,推动党建责任落地落实。基层党组织书记在所在党支部讲授党纪学习教育主题党课6人次,共143名党员参加纪律党课。组织党员参加市直机关第三届党务技能大赛并获得优胜奖。在支部党员先锋岗推行党课实践行动,2024年7月28日,公证处支部书记给全体党员上《党史中“法治社会”的发展》主题党课。制定《基层党组织活动中防范形式主义的规定》,坚决防范和克服党建工作形式主义问题。

三是推进创建党建品牌。深入推进“党建引领·法治先锋”党建品牌项目,建立社区专职网格公证员,每月固定安排公证人员进驻社区,为社区居民办理公证事项26件,解答群众咨询100余次,服务群众200余人。我局党建品牌“党建引领 法治先锋”获得全市党建品牌先进单位和“模范机关”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组织开展“携手禁毒 守护家园”“坚守纪律底线 筑牢廉洁防线”“奋进强国路 阔步新征程——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九江成就展”“志愿暖浔阳 共创文明城”“党史学习教育红色观影《志愿军—存亡之战》” 等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前往柴桑区中华贤母园,开展清廉家风廉政教育实践活动。

9.关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管理方面

一是优化干部专业结构。梳理分析急需紧缺型专业,积极协调编办部门,利用空编招录专业型人才,优化干部结构和专业结构 ,进一步加大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力度。根据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关于2025年考录公务员工作部署,同意2025年我局拟考录2名公务员计划,其中一名要求计算机类专业,从事网络安全管理、信息技术维护等工作。同时,针对目前编制空缺情况,做好今后招录人员规划,以满足司法行政工作信息化建设要求。

二是加强年轻干部的培养使用。2024年8月12日,局党组研究制定了《中共九江市司法局党组科级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民主推荐和干部考察实施方案》,通过民主推荐等程序,选拔任用中层正职干部4名。截至目前,科级正职干部平均年龄44岁。制定《九江市司法局年轻干部培养活动方案》,将今年新招录的7名新进人员安排到综合岗位及业务科室,有计划地培养他们的专业素养和岗位技能。落实帮带导师制度,安排局党组成员为新分配的2名选调生的帮带导师,对新录用的5名公务员安排以科室负责人为帮带导师,为新录用人员迅速转变角色,熟练掌握司法行政专业业务技能提供有利条件。
    三是严格落实轮岗交流制度。局党组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规定,选拔任用中层正职干部4名,配齐配优律师工作科等科室负责人。目前,符合轮岗条件的相关同志已完成轮岗交接研究制定《九江市司法局干部交流轮岗制度》,经局党组研究决定,组织落实科室负责人、一般干部的交流轮岗,涉及局办公室、局机关党委、行政复议受理应诉科、律师工作科、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司法鉴定工作局等重点科室重点岗位。

11.关于落实上轮巡察、审计等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方面

一是加强对巡察问题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研究明确整改工作责任分工、整改措施及完成时限,加强全过程监督,及时对整改情况、效果进行研判,确保问题整改彻底。局党组先后两次召开专题党组(扩大)会议,研究整改工作责任分工和整改措施,并针对各个问题进行逐一销号管理,确保整改工作质量。召开机关党委会,传达巡察反馈意见,各党支部书记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规范支部“三会一课”记录,坚决杜绝错误表述行为的发生。

二是加强对各局属单位财务制度执行监督。2024年8月上旬,分管财务局领导带队到经开区分局、赣北公证处开展财务工作检查,对巡察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导,指出日常财务工作存在问题,并指导规范财务管理工作。明确由经开区财政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将负担本级司法行政工作业务经费上划市财政,已从2025年元月开始由市财政将其统一列入预算、决算。

、下步工作及打算

一是强化思想认识,全面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整改工作虽取得阶段性成效,但距离市委提出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将在集中整改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压紧压实主体责任,聚焦重点难点问题,尤其是大力解决书记专题会议“点人点事”指出问题,以“钉钉子”精神推动整改任务按期、全面、彻底落实到位,以扎扎实实的整改推动司法行政工作进一步提质增效。

二是完善工作机制,持续强化监督跟踪机制。加强以上率下,层层压实责任,努力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各方监督的一体化工作机制。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以高度负责的整改精神和坚定不移的政治态度,狠抓问题整改,做到问题不清零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坚决把“后半篇”文章做深做实。

三是注重建章立制,巩固深化整改工作成果。坚持劲头不松、力度不减、标准不降,持续深入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既要跟踪问效,防止问题反弹;又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拓展和转化整改成果。同时,将整改工作与其他重点工作紧密结合,将整改措施常态化、制度化,形成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完善工作的良性循环,将整改工作作为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整体发展的重要抓手和有力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92-3908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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